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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东新区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》政策解读
来源:本网时间:2022-06-21 16:25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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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《江东新区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出台背景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新区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应急管理部门、新区发展财政局关于做好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省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和省、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相关规划政策文件,新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局实际,组织编制《江东新区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  二、制定《江东新区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》依据

  本规划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》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(2019)》《城市综合防灾规划(GBT51327-2018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
  (一)国家相关法律法规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(2007.11)》

  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(2004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(2008修正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(2010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14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(2016修正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(2016修正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(2016修正)》

  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(2017修正)》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(2019)》

  (二)国家行业规划标准

  《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监测规范(DZT0221-2006)》

  《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(DD2008-02)》

  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(GB50137-2011)》

 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2013修正)》

  《全国防洪标准(GB50201-2014)》

  《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(GB51143-2015)》

  《城市综合防灾规划(GBT51327-2018)》

  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(2019)》

  (三)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

  《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(2006)》

  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(2010)》

  《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(2010)

  三、主要内容

  本《规划》是新区“十四五”时期的专项规划,包括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应急体系规划、安全生产规划、消防安全规划以及防灾减灾规划三部分。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年,实施期为2021年—2025年。《规划》共包括六部分内容。

  (一)江东新区应急管理事业现状与形势。全面总结应急管理工作基础,系统分析存在问题、面临挑战和发展机遇。

  (二)总体思路与目标。明确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划指导思想、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。

  (三)主要任务。规划明确了七方面的主要任务。一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;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;三是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控能力;四是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;五是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;六是推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;七是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。

  (四)重点项目。规划围绕任务目标,重点部署了九项重点工程。一是新区综合风险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项目;二是新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项目;三是新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;四是新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项目;五是新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;六是新区应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七是新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;八是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建项目;九是《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(2025-2049年)》编制工程。

  (五)保障措施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法律保障、资金保障、人才保障、科技保障、评估考核6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障措施,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。

  (六)附录。明确本《规划》编制依据,分解了江东新区应急管理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。

原文件链接地址:http://www.hyjdxq.gov.cn/zwgknew/zfwj/gfxwj/content/post_5023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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